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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8-01-25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分享至:

各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防范工作,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禅城区《关于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通知》(禅消安办[2018}3号)精神,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安部发布《通告》,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实施方案,严密工作部署,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立即落实张贴。区教育局已经为各单位印制了《通告》,请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在今、明两天内派人到安全保卫科(通济大院914室)领取《通告》2张,并张贴在单位明显部位。

三、广泛开展宜传。各单位在张贴《通告》的同时,要将《通告》内容和要求通过本单位网站、公众号、QQ群、微信群、短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宜传。同时,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宜传典型火灾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18年1月15

     (联系人:邹文宗   电话:8209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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